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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租房不出售 看看“5年后可购买”的传闻怎么来的

发布时间:2016-04-22 06:02:10

河南商报记者 邓飞

郑州至今没有一套公租房对外出售,但仍有不少人对公租房出售抱有希望。河南商报记者梳理近五年以来的郑州公租房政策,试图搞清楚“租售并举”传闻的来龙去脉,让广大读者做到心中有数。

第一阶段:传闻产生

2010年9月1日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及出资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出售。

2012年7月15日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其中并未规定公租房可售,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做出约束,即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2013年之后 郑州实行“三房合一”。按规定,政府产权的公租房只租不售,但“三环”之外的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且由开发企业持有经营的公租房,可以逐步探索“先租后售、购买自愿”的管理办法。

——至此,关于公租房租住满5年就能买卖的论调便开始四处传播。实际上,如何租售并没有确切的实施方案,公租房买卖更是无从谈起。

第二阶段:仅限于“探讨”

2014年8月底 河南省《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等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在内部讨论中,提到了公租房的租、售问题,初步的意见是:政府直接投资和政府保障房投融资公司建设的公租房,其成套住宅可探索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模式。这仅限于探讨,并未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全省通行。

2015年10月2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河南再次提出要探索公租房“租售并举”。

——但这只是一种意见,郑州有自己的实际情况,并未对公租房的租售问题制定新规。

第三阶段:仍未“租售并举”

2016年3月2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发布。

——这个文件仍未涉及公租房的租售并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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