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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池镇移民安置费不一样 回应:已入住才给奖励

发布时间:2016-05-26 00:33:54

石泉中池镇移民安置费补贴不一样?已入住或达到入住条件才给奖励

近日,王女士反映,她们是石泉县中池镇人,2012年开始实行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安置中每户应该补贴5万元,一部分人补了4.5万元,一部分人补了4万元,现在还没有补贴到位。

随后,媒体向石泉县人民政府发函咨询。

5月24日收到回复,称石泉县中池镇集中安置点是石泉县2012年度建设的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之一。石泉县严格按照省上规定,对移民搬迁分散安置、集中安置“占天占地”、集中上楼安置三种类型,分别按3万元、3万元、4万元的标准补助。2013年,陕西省政府按每户5000元拨付2011年至2012年度上楼安置奖励资金,但拨付资金量小于县实际上楼安置户数,不足以全部兑现。经县搬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搬迁办对2011年至2012年度集中上楼安置户进行核查,只有已入住或已完成房屋装修达到入住条件的,方可给予5000元奖励。

中池镇集中安置点2012年度搬迁户共49户,均为统规统建、集中上楼安置,因此按每户4万元兑现了补助。经县搬迁办和镇政府对搬迁户实际入住情况进行核查,其中39户符合奖励条件,给予了每户5000元的奖励。余下10户未达到奖励要求,不予奖励。

同时,省政府未将2013年度的搬迁户纳入奖励范围。因此,出现兑现到搬迁户的补助资金有4.5万元和4万元两种情况。针对这一情况,中池镇政府经与县搬迁办已多次向搬迁群众解释答复,下一步将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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