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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做正式工变临工 打官司讨钱被判败诉

发布时间:2016-05-26 21:43:20

花了7万元托人找关系,想给儿子找份某国企正式工工作,谁知钱花了,儿子得到的却是劳务工。李丽(化名)一家十分生气,将从中帮忙运作的两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7万元钱。昨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法院最终判李丽败诉,驳回其诉讼请求。

李娜(化名)从朋友吴芳(化名)那里得知,吴芳可以通过同事徐建(化名),安排某国企正式工工作。李娜立马想到妹妹李丽的孩子正愁找工作,于是就找吴芳帮忙。吴芳表示成功要花10万元左右。

据李丽诉称:2015年1月,吴芳就告知,需要1万元和两条软中华打点。李丽将钱和烟送到了指定地点。过了三个月,吴芳又表示,还需6万元打点关系。李丽很快向其汇款。当年9月,李丽儿子获得了劳动合同书。然而,经多方核实,此份工作是属于中介公司签订的劳务工,并非当初承诺的正式工。李丽要求退还当初支付的7万元钱。因讨不回来钱,李丽将吴芳和徐建告上法院。

法庭上,吴芳表示她和李丽之间只是委托关系,仅仅是在代为保管财务以及帮助付款等事项,真正进行运作的是她的同事徐建,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而徐建却表示,自己对整个过程一无所知,也没有和原告方联系过,不应承担本案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李丽通过找关系托人情的方式为其儿子介绍工作的行为本身即有悖社会公德,损害了凭自身实力通过正常途径寻求工作机会的其他人的公共利益。李丽主张吴芳和徐建还其基于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李丽的诉讼请求。

李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期,二审法院也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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