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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试行专利权质押贷款 单户最高可贷300万元

发布时间:2016-06-03 18:21:46

四川新闻网德阳6月3日讯(记者 周鸿)没有资金的企业,抵押专利就可以获得贷款。6月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德阳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出台,单户最高可贷款300万元。

借款人为企业法人 需同时具备4项条件

《办法》规定,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以及独占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在许可人(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活动。借款人必须是向合作银行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法人。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德阳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有较为规范的财务制度,且愿意接受贷款人的财务指导和监督,相关财务指标符合授信的要求;

会计、纳税、银行信用、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符合条件的专利才能贷 单户最高可贷300万

《办法》规定,贷款发放原则上不得超过专利权评估价值的70%,且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借款人以专利权出质取得的信贷资金,只能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价证券、期货等投机经营活动。

该《办法》还对专利进行了规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所涉及的专利须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权处于法定有效期限内,并按时缴纳年费;

所涉及的专利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合作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专利权的质押期限不得超过该专利权有效期限到期前5年;

所涉及的专利权应当合法、完整、有效且权属清晰,依法可转让,且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在合作保险机构参加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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