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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力生态修复 昆明盘龙法院“复绿山林”

发布时间:2016-06-04 05:28:11

 司法助力生态修复 昆明盘龙法院“复绿山林”

法官宣誓

云南网讯 (记者 杨之辉)“生态文明是我不变的追求,法律是我毕生的信仰。我头顶庄严的国徽,始终牢记全力是党和人民所赋;华表在胸前熠熠生辉,美丽中国梦始终在心中澎湃;正义之剑在手,捍卫环境资源不退缩;公正天平在肩,明断是非曲直不偏私。我将时刻满怀对自然的敬畏之心,时刻恪守法官的职业纪律和良知,时刻储备司法和环保两种技能,做蓝天白云和青山绿水的守卫者。”振聋发聩的宣誓声中,昆明市盘龙区法院首个生态修复林正式揭牌。

该生态修复林位于阿子营者纳万达希望小学北侧山坡,占地150亩,该地为荒地,山脚就是松华坝水库最为重要的支流牧羊河,每逢下雨,荒地的泥沙就会随着雨水流入松华坝水库,严重影响水库水质。

为此,盘龙区法院在此种植生态林,有利于充分发挥生态林保持水土和净化水质的作用。为防止农村盛会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并通过牧羊河、冷水河流入松华坝水库,盘龙区环保局在该地区共建有五个农村污水处理站。盘龙区法院在污水处理站出水至入河处的空地种植生态林,发挥树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作用,使处理过的污水在流出环节中再经树木吸收掉部分杂质,进一步得到进化。

6月3日上午8时20分,昆明市盘龙法院就社会普遍关心的我省首例因倾倒垃圾渗滤液污染环境的热点案件陈某污染环境罪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陈某因有自首情节及认罪态度好,被盘龙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缓刑,同时被判令在一个月内从事不少于24小时的环境公益劳动,系我省首次要求环境犯罪案件被告人从事环境公益劳动、接受环境公益教育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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