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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发放首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发布时间:2016-06-04 12:38:49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杨琴 郭世桥 记者熊明银)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贷款,这一破冰之举在南漳县变成了现实。6月3日,南漳县种植大户赵青以流转的1895.5亩土地经营权作抵押,获得了南漳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500万元的授信,并当场领到了首笔50万元贷款,这也是我市首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当日,在南漳县城关镇姚岗村举行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仪式上,南漳县农商行、邮储银行还分别与另外4名贷款经营户签订了贷款意向书,授信金额共390万元。

赵青2013年4月以“南漳县大地农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身份,在城关镇姚岗村流转土地647.5亩,今年1月21日获得了经营权证。2015年12月1日,赵青以“南漳县寨子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身份,在东巩镇上泉坪村流转土地1248亩,于今年4月18日依法取得了该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两项经营权证面积共计1895.5亩,经营项目均为小麦和水稻。赵青表示,首笔50万元贷款他将用于增加仓储、购置先进设备。

去年年底,南漳县被纳入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今年以来,该县协调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农经局等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拿出专班人员,用不到一个月时间完成了调查、对接、评估、落地等全部流程。根据借款人赵青经营项目和经济情况,该行为其核定办理首笔“欣农贷

——家庭农场” 抵押贷款,抵押方式为经营权证完全抵押,无附加抵押,无二次或重复抵押,南漳县产权交易中心为承贷金融机构一次性办理它项权证抵押手续。

作为首笔经营权证抵押贷款,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创新服务,根据农业季节性生产特点,量身订制了“8+4”还款方式,即前8个月按月付息,后4个月等额还本,减轻了贷户集中还款压力,受到贷户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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