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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天津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16-06-11 10:17:10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标准——《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准则》,其中明确社会组织要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依照章程约定从事非营利性活动。也就是说,“非营利”是社会组织必须遵守的“纪律”,今后,市民或企业若遇到打着社会组织旗号,推销商品、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等,一定要提高警惕。

《准则》共分8章,其中明确社会组织法人是由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自愿组成或举办,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依照章程约定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组织;社会组织法人每年度应对开展的活动情况、人员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总结,并接受社会、监督机构监管;要建立投诉受理渠道。

目前,全市共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5210个。市社团局负责人提醒,今后,市民或企业与社会组织打交道,对其“身份”表示怀疑时,一方面看其从事的活动是否营利;另一方面通过社会信用代码查证,每个社会组织都会有一个18位的“身份证号”,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即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5个部分组成,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或天津社会组织网,就可以有效识别社会组织的身份,防止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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