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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下拨防汛救灾资金近6亿元

发布时间:2017-07-11 22:34:34

红网长沙7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 实习生 谢碧鹭)6月22日以来,湖南省遭遇了历时最长、范围最广、雨量最多、强度最大的降雨过程,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农业救灾补损和恢复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生活工作,截至目前,省财政已下拨防汛救灾资金5.987亿元。

7月4—5日,财政部工作组专程到湖南调研防汛救灾工作。截至目前,湖南省共争取中央财政防汛救灾资金5.12亿元,其中防汛资金1.78亿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4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1亿元。目前,湖南省财政已下拨防汛救灾资金5.987亿元,其中,防汛资金2.097亿元,救灾资金3.89亿元。这两天,省财政厅还将下达农业救灾资金2600万元。

为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省财政厅紧急启动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应急响应机制。今年,湖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巨灾保险试点,为洪灾多发的21个试点县市区的163.86万户的农房倒塌提供4000元/间、每户最高2万元的保险保障,为试点地区1154.8万亩水稻、玉米及363.5万头育肥猪、能繁母猪提供每县最高额度1500万元的巨灾风险保障。截至7月8日,全省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因灾报损金额5.97亿元,进入理赔流程的赔款金额1.85亿元。

为切实做好下一阶段防汛救灾保障工作,省财政厅一是统筹整合资金支持抗灾救灾,统筹整合防汛抗灾、卫生防疫、困难群众救助、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救灾的资金保障工作。对因灾房屋倒损农户,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农田水利、交通、新型城镇化等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因灾毁损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重点支持恢复生产生活。适当扩大农业和农房巨灾保险试点范围,试点县市按自愿原则,于7月10日前向省财政厅申报,省财政给予50%的保费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灾后生产自救,省财政支持省农信担保公司和省农行联合推出“惠农担–救灾贷”新产品。在2017年9月底以前,对农业信贷政策性范围内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受灾需要银行贷款恢复生产的,给予担保贷款支持。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110%,担保费率为1.8%,免除保证金和实物抵押,10天内完成贷款审批程序。省财政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担保费率1%给予补贴。这样,“惠农担–救灾贷”实际贷款融资成本只有3.41%。

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要求,建立救灾“绿色通道”。一是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对上级下达的资金要即到即拨、不得延误。提早下达各项涉农资金,引导农民搞好灾后重建、发展生产。二是建立保险赔付“绿色通道”。联合保险等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的保障作用,督促保险公司尽快查勘灾情,简化理赔程序,做到“快处快赔、应赔尽赔”,确保农业巨灾保险5日内赔付到位、人身死亡保险3日内赔付到位,尽可能减轻灾民损失。三是建立紧急采购“绿色通道”,涉及抗洪抢险以及灾民紧急救治、安置、防疫和临时性救助的采购活动,适时启动紧急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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