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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诈骗汇走12万余元 巨野警方帮忙追回8万

发布时间:2021-07-24 09:34:34

近日,山东巨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冒充公安机关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追回被骗资金8万余元。

4月23日,巨野县公安局陶庙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服装厂员工胡女士报警称,她被一个自称西安公安民警的人诈骗了12万余元。

原来,4月21日上午9时许,胡女士接到一自称西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的电话,在核实了胡女士的姓名、身份证号后,谎称胡女士涉嫌拐卖儿童和洗钱犯罪活动。当时,胡女士非常紧张,不知如何是好。诈骗分子趁机教胡女士如何摆脱嫌疑,两人添加对方微信后,一场精心布置的骗局开始了。

自称西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的诈骗分子,首先向胡女士出示了逮捕令和警官证,以打消胡女士的顾虑。胡女士非常害怕,就信以为真了。接下来,胡女士按照诈骗分子的指示,把其名下资金分两次转移到诈骗分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共转账12万余元。

接到报警后,巨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经查询资金流向,并进行细致分析研判,发现胡女士被骗的12万余元分别转入两个银行卡中,一笔8万余元转入菏泽鄄城县邢某某的银行卡里,另一笔4万元转入天津市张某某的银行卡中。

女子被诈骗汇走12万余元 巨野警方帮忙追回8万

经进一步侦查,4月29日将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在巨野城区一宾馆内当场抓获,扣押尚未出售的银行卡5套。5月1日,在鄄城县城区又将犯罪嫌疑人武某、韩某、韩某某、董某某等四人抓获。

经审讯,该5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为赚取非法利益,将银行卡出售给诈骗团伙的犯罪事实。目前,巨野警方已为胡女士追回被骗资金8万余元,天津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湖南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公检法机关办案有严格的程序,当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必须要持有相关法律手续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不会通过电话或网络询问当事人。而且公检法部门均没有所谓“安全账户”等名目的银行账户。因此,当有人自称是公检法机关告知涉嫌某种犯罪,要求将存款转存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时,肯定是诈骗行为。(程建华 通讯员 翟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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