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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未明码标价 相关部门将对真诚家超市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23-02-22 20:07:39

信网2月22日讯 (记者 赵宝辉)此前,信网报道了真诚家超市存在部分商品未标注价格情况。消息一出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不少市民表示有过类似遭遇。2月21日,信网接到李女士反映,这家位于青岛合江路6号的真诚家超市所售卖的牛奶依然存在价格不透明的情况,“服务人员介绍时说是29.9元一箱,结账时却上涨了10元。”延安路市场监督管理所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此事执法人员会进行突击检查,若行为属实会责令商家整改。

1月4日,信网曾报道了市民陈先生在真诚家超市购物的经历。时隔一个月多月后,市民李女士也向信网反映称,她于2月21日在真诚家超市合江路店面购物,想买一箱牛奶拿回家,“当时我问店员地上摆放的伊利牌牛奶多少钱一箱,她告诉我是29.9元,可当我去收银台结账时价格却变成了39.9元。”李女士称,她当场质疑收银台工作人员,“怎么跟店员介绍的价格不一样?”这时店员连忙走过来解释称是她看错商品了。

“如果说超市提前贴好价格标签,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吗?”李女士表示,超市这种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不便,应当及时整改。针对李女士面临的遭遇,真诚家超市合江路店一工作人员解释称,之所以没有放置价格标签是因为最近店内正在装修,比较乱,等后期会重新把价签加上去。

信网记者了解到,国家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明确提出,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咨询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也曾明确表示,根据《价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商家在售卖商品时是必须要进行明码标价,做到诚信经营,若消费者发现商家违规,可投诉举报。另外,超市未将服务内容明码标价,公开向消费者进行展示,已然损害了顾客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延安路市场监督管理所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针对市民反映的真诚家超市未“明码标价”一事会立即进行突击检查,若行为属实会责令整改。另外,该工作人员还透露,目前市北区正在进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市场监管部门对超市该行为并没有处罚权。若超市违法情节严重,辖区市场监管所会将案件移交,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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