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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严格落实“限时办结”

发布时间:2016-04-21 16:51:35

商报讯(记者梁丹)昨日,山西省商务厅对外公布,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省商务厅将进一步加强“限时办结”工作。如若发现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将严肃追责。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在急件办理工作中,除来文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外,原则上按照“特提”随到随办,“特急”2日内办结,“加急”4日内办结,“平急”6日内办结。为抓好贯彻落实,省商务厅此次也就加快公文阅办速度再次作出强调。办公室审核拟办公文时限:“特提”件随到随办,“特急”件0.5小时,“加急”、“平急”件1小时,一般件3小时。厅领导批办公文时限:“特提”件随到随办,“特急”件3小时,“加急”、“平急”件5小时,一般件2个工作日。牵头承办处室(直属单位)承办时限:“特提”件随到随办,“特急”件3小时,“加急”、“平急”件1个工作日,一般件3个工作日。协同承办处室(直属单位)承办时限:“特提”件随到随办,“特急”件1小时,“加急”、“平急”件3小时,一般件1个工作日。

此外,省商务厅还将严格落实限期报告制度,并就限期报告制度作出明确: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时限要求报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召开后,牵头处室应当在1个月内向省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对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要按照每月、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年底要报告全年完成情况;厅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办理情况。

省商务厅表示,为进一步加大“限时办结”工作的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超时办理,无故拖延,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反馈信息、上报办理结果内容失实,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责成有关人员作出检查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发现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的,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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