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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私拆绿化带建停车场 绿化部门:属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16-04-21 20:03:10

“应广大业主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西侧将改成临时停车场。”近日,湖滨佳园小区的一则物业公告引起大家议论,业主认为,这是物业私自的决定,并没有经过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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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我们事先都不知道”

近日,有市民反映,咸阳思源南路湖滨佳园小区物业公司将小区绿化带铲除,准备建停车场。19日,在湖滨佳园小区,一进东门就能看到一大片刚被铲除植被的地面,约30米长、3米多宽,小区一名业主介绍,这里原本是一片绿化带。

在物业公司西侧的公告栏内贴了一张通知:因小区内部停车位较少,应广大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决定将其西侧改造成临时停车场,落款为4月17日。

小区住户张女士说,“物业虽然张贴了公告,但并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我们事先都不知道,看到施工才知道的。”“小区都没有业委会,改造绿化带也没有通知业主,更别说开会商议。”住户杨先生说。

物业

拆除手续正在办理中

湖滨佳园小区南门处有地下停车场,紧挨着围墙处有划定的停车位,上面标有车牌号。“这些是专门租给住户的,小区现在拆除的绿化带不知道以后会不会也这样搞?”该小区一住户说。

“这样做只是为了住户停车方便点。”该小区所属物业公司——核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目前小区住户454户,车位只有70余个,由于小区内部停车位较少,有相当多的业主将车辆随意停放,经常占用消防通道,物业公司在征求业主意见后,决定把小区物业公司西侧绿化带改造成临时停车场。”

“改造的绿化带上的绿篱挪到了墙角,拆除绿化带的手续正在办理中。目前,因一些业主反对此事,工程暂时停着,我们正和业主积极沟通此事。”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

绿化部门

无申请手续 属违规行为

对此,咸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管理科科长李小刚说,湖滨佳园小区的情况他们了解,小区没有任何申请手续,拆除绿化带完全属违规行为,他们已经向小区物业下达通知书勒令其立即停止施工,限期将已经拆除的绿化带恢复原状。

李小刚介绍,如果小区确实需要建停车场,要征求小区80%以上业主的同意,再向秦都区住建部门申请,之后要经过城建部门审批批准后才可以施工。

李小刚说,市民如果碰到违规拆除和破坏绿化的行为,可以拨打咸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24小时值班电话:32860810。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玮平说,小区内包括绿化带在内的一切公用设施的所有权都属于全体业主,如果要改变结构和用途,需要经过业主的同意,小区擅自拆除绿化带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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