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安徽新闻

合肥市检察院公布20起贪污受贿等相关案件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6-04-22 10:18:06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昨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4月11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一次性公布了今年以来查办的20起案件的办理情况,罪名涉及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行业涉及医疗、旅游、国企、城市管理、公安、工程施工等领域。20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医疗领域5人被逮捕

3月28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合肥市金谷医院原院长吴鹏程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决定逮捕。3月23日,依法对合肥市医保中心原工作人员杜宇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2月5日,依法对合肥市肥西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原收费员张平以涉嫌贪污罪决定逮捕。2月2日,依法对合肥市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董事长杨麟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决定逮捕。

此外,3月25日,依法对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一科原科长吴玉康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国企领域4人被逮捕

2月19日,依法对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原副经理王德凯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决定逮捕。2月3日,依法对安徽省旅游集团财务部原副总经理许亚峰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决定逮捕。1月22日,依法对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队原队长申同兵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决定逮捕。2月3日,依法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运维部原工作人员詹传社以涉嫌贪污罪决定逮捕。

公安系统3人被逮捕

2月2日,依法对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站大队原大队长李伟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决定逮捕。1月29日,依法对合肥市庐江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鲍晓东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1月19日,依法对合肥市公安局三里庵派出所原民警侯起万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决定逮捕。

  公路局2人被逮捕

2月5日,依法对合肥市公路局原局长助理姚维刚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2月5日,依法对合肥市公路局综合协调科原科长李晖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乡镇、街道、开发区6人被逮捕

2月5日,依法对合肥市肥东县众兴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杨思臻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2月5日,依法对肥东县撮镇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环卫渣土科原科长徐林以涉嫌受贿、行贿罪决定逮捕。1月29日,依法对合肥市庐阳区杏花村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邦山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决定逮捕。1月27日,依法对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城市管理执法分局原局长朱祥峰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决定逮捕。1月14日,依法对肥东县撮镇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戴文扬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决定逮捕。1月14日,依法对合肥新站区建设发展局农村工作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李剑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 上一篇:合肥多所高校存在不少“僵尸自行车” 处理成难题
  • 下一篇:萧县初一女孩离家出走 好心夫妻留她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