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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杭州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发布时间:2016-04-22 19:03:11

还敢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杭州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4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通讯员/季轩 编辑/马丽红)有些领导干部还敢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收受礼品礼卡、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款国内游?今天,杭州市作风办通报2015年12月以来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对这些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党组)高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杭州市作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6起问题通报如下:

1、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下属杭州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副总经理王晓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5年8月14日至16日,王晓君私自驾驶单位公车携家人前往宁波度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公车使用期间道路通行费及汽油费合计428.2元。

2、拱墅区康桥街道西杨社区原党委书记、经合社董事长杨发兴违规收受礼卡问题。

2013年至2014年中秋、春节期间,杨发兴多次收受杭州某混凝土公司所送的超市购物卡共计价值5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上交。

3、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古荡房管站、留下房管站原站长,古荡(留下)房管站原联合党支部书记郭诚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

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期间,郭诚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违规给单位员工发放现金、商业预付卡及实物共计价值638371.2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福利全额清退收回。

4、余杭区环保局塘栖环境保护监察所办事员许涛违规收受礼卡礼品问题。

2014年8月,许涛收受塘栖环境保护监察所辖区某企业法人代表卢某某所送的海鲜1箱、购物卡2张(合计价值2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卡全部退交。

5、桐庐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处原党支部委员、主任吴鸿权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4年10月,吴鸿权以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的统计培训班为名,与他人在北海市、南宁市、凭祥市等地游玩,并将住宿发票、往返机票、外出期间伙食补助和公杂补助等费用共计3890元在所在单位财务报销,将住宿发票566元在下属单位桐庐城乡建设测绘队财务报销。吴鸿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部退还。

6、临安市天目山林场场长、临安科汇林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建丰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

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期间,叶建丰以开展工作需要为由,违规购买山核桃、笋干、茶叶等土特产共计53470元,用于林场相关业务开支,费用在临安科汇林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财务报销。叶建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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