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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多来郑州中院审结137件知识产权刑事案 罚金总额5262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6-04-23 06:25:35

河南商报记者 王琦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2日,郑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郑州中院知产庭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844件,审结4453件,约占全省受理案件总数的60%。其中,327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特别是郑州市知识产权犯罪案发数量正在逐步下降。

除特殊情况外 被告人一律逮捕

知识产权类犯罪在刑法中应属“轻罪”。怎样才能起到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郭晓堃说,对新受理案件中未被羁押的被告人,除了怀孕及哺乳期等法定事由可以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外,一律决定逮捕。

事关民生的犯罪 一般不适用缓刑

郭晓堃说,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大多涉及市场畅销适销产品,如香烟、白酒、食用油、种子、农药、汽车配件等。郭晓堃表示,依法严惩涉民生犯罪案件是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此类犯罪,在量刑时一般不适用缓刑。

罚金数额提高到非法经营额的100%

三年多来,郑州中院审结的137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单处或并处罚金总额达5262万余元。郑州中院根据形势变化,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适用罚金刑的数额比例不断提高,2015年将罚金数额提高到非法经营数额的100%,也就是说,通过犯罪挣的钱,全要交出来。

(线索提供:陈朋涛、刘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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