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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警曝光7起重大交通事故 司机酒后上路睡着

发布时间:2016-04-25 09:35:56

□记者 高鸿鹏 通讯员 邢红军

本报讯4月24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了近期因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7起重大交通事故。大河报记者注意到,这7起重大交通事故中,有的因开车超速、有的因过无信号灯路口互不相让、还有两起因醉酒引发。交警部门表示,希望通过曝光,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1】

开车超速撞人致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事件

今年3月2日,闫某驾驶机动车与王某由南向北步行横过南三环时相撞,致王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

该事故因闫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和王某横过道路未走过街设施共同造成的。闫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

【2】

过无信号灯路口互不相让,两货车相撞1人死亡

事件

今年3月14日,郑州市华中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王某驾驶豫AU2692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室有乘车人申某某、樊某某)沿郑州市西三环由北向南行驶至陇海路口时,与郑州博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王某某驾驶豫AU512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陇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时相撞,樊某某当场死亡,王某、申某某、王某某受伤。

责任

经查,发生事故时王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同等责任;王某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行驶且涉嫌超载,负同等责任。

【3】

骑电动车过路口不让右方车辆先行,担同责

事件

今年3月25日,栗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锡海2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449KM+200M)与323省道交叉口,与沿32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的高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栗某某死亡。

责任

据了解,当事人栗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当事人高某某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高某某和栗某某承担同等责任。

【4】

客车追尾两电动车致1人死亡,司机被刑拘

事件

今年4月1日,聂某某驾驶豫QH0750小型普通客车沿郑新快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京广铁路桥南上桥口处时,分别与同方向陈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刘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交通事故,致陈某某、刘某某受伤,后陈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

聂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聂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5】

没有驾照骑三轮摩托,致1乘车人死亡负全责

事件

今年4月9日8时30分许,韩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登封市少林景区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南赵沟桥处向东左转弯,翻入南侧河道。致韩某某及乘车人安某某、韩小某受伤,韩小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

当事人韩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安全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致使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

【6】

醉酒驾驶摩托车,立交桥上撞上护栏摔下身亡

事件

今年4月12日,孟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陇海高架桥由东向西行驶至西四环交叉向南方向转弯匝道时,与水泥护栏相撞,孟某坠桥死亡。

责任

经酒精检测,孟某属于醉酒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机动车未登记上牌不允许上路,其违法上高架桥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安全驾驶,负全部责任。

【7】

醉酒司机睡梦中开车撞人,致1死3伤

事件

今年4月14日,周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商都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通惠路交叉口处时,与行人宁某、段某和2位郭姓路人相撞,致使宁某被撞出30米后当场死亡,其他3人受伤,事故后周某驾车逃逸,行驶43.7米后,又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碰,车辆受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责任

据肇事司机周某交代:4月13日白天,他已喝了2场酒,晚上又和朋友聚会,喝至14日天亮,开车回去的路上困得睁不开眼,开着车就睡着了,直到与三轮车相碰后才惊醒。目前,周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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