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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车卖了 买家不过户咋办?

发布时间:2016-04-28 09:07:01

原标题:车卖了,不过户咋办?

律师:二手车交易隐患重重

  中国甘肃网4月2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赵雨欣)4月26日,市民包先生拨打本报4286666热线求助,他有一辆蓝色的五菱之光小型普通客车,去年转卖给同村的小王后,对方却一直推托着不办理过户手续,小王也算是朋友介绍认识,包先生不好强制要求对方过户,可又担心在小王驾驶的期间车辆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会与自己有牵连,只好求助本报。

据包先生介绍,他有一辆驾驶了6年的蓝色的五菱之光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为甘AJ3286。2015年5月17日,经朋友介绍,卖与同村的小王。车辆转卖后,他多次催促小王过户车辆手续,但小王总以多种理由推辞不去过户。

“我看到一些新闻报道,就算是将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也会有连带责任。”26日,包先生对记者说,如今车子还在他的名下,他很担心小王在驾驶车辆时若发生事故,或者违法违规,最终会跟自己牵扯关系。可是,他跟小王同属一个村子,又是朋友介绍来买车的,也不好强制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包先生一时犯了难,只好向本报求助。究竟是否非得要求小王过户手续?若未过户手续,小王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时自己是否有连带责任。

对于包先生的疑虑,记者采访了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的李涛律师,据他介绍,很多卖主存在车辆转让后不转籍过户的情况,卖主仍保留着该车所有权虽然十分惬意,殊不知,拥有权利的同时还拥有义务。当转让出去的车辆发生一些债务纠纷时,卖主就可能充当冤大头,无辜承担赔偿责任,付出一定的意外代价。对于买主而言,虽说拥有了二手车,但产权未转移到自己名下,日后容易发生纠纷。如果卖车人日后反悔,可以收回汽车,有关部门追缴卖车人财产时,该车仍属于追缴范围,那买车人就只能认栽。同时,车辆没有过户,买主不能购买保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将全额支付赔偿。这对买主来说,得不偿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甲乙双方买卖车辆时自行签订协议。按照新交通法,签订协议当天起以后的车辆所有事故责任,都将由买车方承担,甲方“无连带责任”。但当买车方发生比较大的交通事故后,在保险公司不予承担或承担部分、买车方逃逸或也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车的户口还是卖车方名字,同样也会有麻烦。

因此李律师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车辆交易之后,要马上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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