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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8瓶“老雪”下肚 开出租上路获刑

发布时间:2016-04-29 11:40:00

沈阳46岁的哥韩某,白天喝了两顿酒,8瓶“老雪”下肚后,他驾车剐蹭了一辆私家车,自己一点也没发现……昨日,辽宁首例营运车辆醉驾案宣判,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韩某拘役5个月。因为驾照被吊销,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今年3月1日下午5时30分许,交警在惠工街哈尔滨路交通岗执勤发现,路面上停着一辆黄色出租车和一辆私家车,私家车打着双闪,的哥带着浓重的酒气。经交警认定,的哥韩某负剐蹭事故全部责任。韩某静脉血乙醇含量为325.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韩某随后被交警带回,因为他喝得不省人事,当晚没能做笔录,他在次日才清醒过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昨日上午,此案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韩某是夜班司机,自述在当天白天喝了两顿酒,“中午11点,和朋友在烧烤店喝了四五瓶‘老雪’,当时状态没喝多。”下午1时,他又步行5分钟来到一家狗肉馆继续吃饭,“喝到了晚上5点,又喝了三四瓶‘老雪’,当时感觉挺清醒。”喝完酒后正好赶上了晚高峰,“我到团结路接了车,准备开出租车回家。”他还强调,“当时出租车是空车,没拉乘客。”

昨日,沈河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韩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在行政处罚方面,韩某的驾照被吊销,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这也意味着他丢了出租司机这个“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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