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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十日“飓风” 破“小案”45起

发布时间:2016-04-30 04:38:33

广州十日“飓风” 破“小案”45起

■广州警方正在展开行动抓捕嫌疑人。 通讯员供图

广州十日“飓风” 破“小案”45起

■广州黄埔警方在展开侦查行动时,在缴获的一辆汽车上发现一支双管霰弹枪。

根据省公安厅“飓风4号”统一部署,广州警方展开打击盗抢骗统一行动,刑拘339人

说起刑事案件,人们印象深刻的往往是少数重特大案件,其实在群众身边发生的,更多的还是入室盗窃、“两抢”、电信诈骗等侵财类“小案”。广州警方根据广东省公安厅“飓风4号”统一部署,在4月10日至20日的专项行动中,共破获跨区域、团伙性、系列性盗窃、抢劫、抢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诈骗等五类盗抢骗案件45起,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39名,破获刑事案件514宗,缴获作案工具一大批。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吕斌 通讯员 晏楠 张毅涛 梁荣忠

■摄影:新快报记者 孙毅

“小案”不破有“大风险”

盗抢骗等侵财类“小案”说起来小,影响可不小。据中山大学城市社会研究中心开展的“2015年度广州市公众安全感与治安满意度”调查,市民认为最影响安全感的案件类型首先是盗窃(占27.8%)。其中,69.7%的受访者认为入室盗窃影响最大,比例大大高于公交车/地铁站扒窃(28.3%)、集市/闹市扒窃(26.5%)、其他公共场所扒窃(31.4%)。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常见的侵财类犯罪具有流窜性、系列性、团伙性、职业化、地域性、反侦查意识强等特点,尤其是入室盗窃犯罪,与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受害人的住宅一旦遭到侵犯,不仅财物遭受损失,而且隐私也受到侵害。更有甚者,入室盗窃还可能转化为抢劫、强奸、杀人等暴力犯罪。入室盗窃犯罪分子往往采取结伙作案的方式,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连续作案,特别是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以地缘、血缘或亲缘关系为纽带,采取传、帮、带的模式相互传授犯罪手段,危害极大。

“大数据”平台破解难题

由于广州是全省和珠三角地理中心,具有交通便捷等特点,容易发生流窜犯罪。近年来,随着珠三角快速交通路网建设的迅猛发展,犯罪动态化、流动性特征更趋突出,犯罪分子往往是甲地落脚、乙地下手、丙地销赃、丁地挥霍。犯罪的动态化是当前刑事犯罪最根本的特征,也是破案难点所在。

近年来,广州警方大力开展数据警务工作,对信息化进行深度应用和规模应用,打造“大数据”智能平台,开展“网上作战”,实现了整合信息资源并用于侦查破案,让打击犯罪的准确性与效率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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