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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05-06 11:30:12

贪污4.5万征地补偿款村主任被判3年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网获悉,呼和浩特市对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通报,这些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民政救灾款,骗取农业保险,拉选票,贪污征地补偿,让百姓“寒心”。

1、和林县黑老夭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赵占强挪用民政救灾款问题。2011年至2014年期间,赵占强挪用民政救灾款物折合14.4万元,用于乡政府日常支出及为乡政府工作人员发放福利。2015年11月,市纪委给予赵占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成有关部门撤销其行政职务。

2、和林县舍必崖乡挠板申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谷宝根骗取农业保险费问题。2013年,谷宝根伙同他人骗取农业保险费8274元,2016年4月,和林县舍必崖乡纪委给予谷宝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新城区甲兰板村村委会主任云虹罡拉票助选问题。2015年7月,在甲兰板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云虹罡通过给有选举权的多位村民打电话拉票助选。2016年4月,新城区纪委给予云虹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托县黄河湿地管委会河口村原村委会主任徐建平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徐建平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非法占有征地补偿款4.5万元,并将其中2.5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9月,托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徐建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5年12月,托县纪委给予徐建平开除党籍处分。(全媒体首席记者 吴博超)

原标题:呼市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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