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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考6月进行

发布时间:2016-05-07 03:00:49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6日讯(记者 陈淋)日前,《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据悉,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实行全省统考,考试将于6月7、8日举行。报名时,考生只能按所学专业类选报其中一个专业,不得跨类兼报。志愿填报时,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均设置六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其录取时间分别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

根据《办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均可报考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

报考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旅游服务一类、财经商贸类和土木水利类等6个专业考试类的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一个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具有报考资格。

报考医药卫生三类的考生须是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前户籍为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的阿坝、甘孜、凉山三所卫校农村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考试科目分为文化考试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或技能考试)两部分,总分为750分。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语文、数学科满分均为150分,英语(无听力考试内容)科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科目(或技能考试),包含相应专业的专业基础和专业应用方面的内容,满分为350分。

所有专业类别考生都须考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文化考试科目。农林牧渔类、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医药卫生一类和医药卫生三类7个专业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材料类等6个专业类考生须参加由组考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组考院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计入总分,由省教育考试院随文化考试成绩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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