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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传播虚假信息被拘留 发帖称广安现外地车强抢路人

发布时间:2016-05-07 03:14:14

四川新闻网广安5月6日讯(骆凤荣 吴涛 记者 田祖囯)近日,百度贴吧广安吧出现了一条“外地车辆在广安强抢路人,打晕卖走器官”的帖子,引起了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网警的关注,网警顺藤摸瓜,查处了这起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的案件,发帖人小峰因此受到了治安拘留处罚。

4月18日下午,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网警在巡查中发现,名为“旧旧理念”的网民在百度贴吧广安吧发布了一则虚假帖文,内容为“看到几个帖子都是关于失踪的,想起中午我妈跟我说起有外地牌车子在路边停起,找路人下手,车里几个人一哈弄昏路人抬上车运走卖器官。大家小心哦。”该帖文引起了众多网民关注,并有60余人跟帖。

为避免不实信息扩散,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恐慌,当天下午,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网警通过回复帖文的方式,劝导“旧旧理念”自行删除帖文,并告知其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旧旧理念”并没有自行删除帖文。随后,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网警通过多方查询,发现“旧旧理念”居住在广安区万盛街道办事处辖区。4月21日中午,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和万盛派出所很快锁定了发帖人,并在城南汽车站附近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小峰。面对警方,小峰对自己的行为也是懊悔不已。据了解,“旧旧理念”是一名年仅18岁的小伙子,名叫小峰,达州渠县人,现在广安学考驾照。被问及为何发出此贴,小峰回答道仅仅为吸引网友眼球,博取网友的关注度和百度贴吧的经验值,才发布了这条散布谣言的虚假信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小峰十分懊悔,他表示今后一定不传谣、不信谣,做一名遵法守法的公民。目前,警方对虚构事实、传播谣言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小峰进行了依法处理。

网警说法: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网警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网上散布虚假信息和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提醒,在当今发达的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广大市民不要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切勿信谣传谣,不以讹传讹,对故意编造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一查到底,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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