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赛罕区交管大队事故股接到报警称,在呼凉新公路四间房村附近发生交通事故。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看到肇事车辆横在公路边,车辆前方和右侧均出现碰撞凹陷,在肇事车辆右后方和正后方大约50米处,分别停着一辆四轮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无人员伤亡。
警方在事故现场找到了肇事车辆驾驶人赵某某。赵某某称自己因为昨晚没有休息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先撞到了停在路边的四轮车,后又不慎撞上了路边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随后,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在确认被撞四轮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均没有严重伤情后,警方责令赵某某将肇事车辆开回赛罕区交管大队,接受进一步的事故调查。
赵某某驾驶肇事车辆缓慢行驶至金桥开发区炼油厂生活区时,竟又撞上了路边的一棵大树,赵某某所驾驶的小轿车受损严重,已经面目全非,所幸事故发生时车速很慢,他才没有受伤。
赵某某驾车在半小时内发生三起交通事故,这让警觉的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意识到赵某某精神状态非常可疑。当被问及是否饮酒及有无吸毒史时,赵某某表现出明显的紧张,且神情涣散。随后,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将赵某某带至就近的派出所内接受尿检。结果显示此人为吸毒人员。自知无力狡辩,赵某某交代称,他驾车过程中毒瘾发作,精神涣散并且出现了幻觉,才频频导致交通事故。
昨日上午,赛罕区交管大队事故股民警在初步调查处理了三起交通事故之后,将吸毒人员赵某某移交赛罕区公安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郭治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