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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四部门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发布时间:2016-05-12 11:57:35

    河北新闻网讯(韩立飞)近日,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统保的相关政策,完善针对保险公司的激励政策,使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惠及广大老年人。

    《意见》指出,用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应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捐赠人意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可由老龄工作部门或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或作为被保险人代表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合同。保险凭证要及时发放,确保老年人的知情权和受益权。

    业内人士指出,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风险合力,既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又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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