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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去年经济犯罪立案七千余起 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

发布时间:2016-05-16 04:02:32

 云南去年经济犯罪立案七千余起 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

  市民了解经济犯罪知识及典型案例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2015年,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279起,破案5904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3098名,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5月15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主题宣传日活动如约而至,今年云南省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防范风险 护航发展”。当天,省公安厅和省政府金融办、昆明市公安局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昆明地区广场主题宣传活动,并通报2015年查处经济犯罪情况。

此次大规模、全国上下一致的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主题宣传活动,旨在揭露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犯罪手法、犯罪规律和社会危害,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动员各界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同时展示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在防范风险、护航经济发展中作出的努力。

去年立案7279起,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

201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279起,破案5904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3098名,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

针对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经济犯罪问题,开展了互联网风险排查、打击非法集资、整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猎狐2015”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省共查处非法集资案件62起,挽回损失1.3亿余元;查破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案件530 起,收缴涉案银行卡2390余张,涉案金额4893.33万元;打击假币连破大案,收缴假币901.6万元;查破涉税犯罪案件205起,涉案金额19.73亿元;查破侵权制假案件718起,捣毁制贩假窝点73个;破获传销案件109起,清理遣返传销违法人员2531人;“猎狐2015”专项行动,成功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37名。公安机关还成功侦办了一批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并切实做好风险预警处置和疏导稳控工作,有效维护了经济市场的安全稳定。

接受举报投诉,提升预警能力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延伸工作触觉、强化信息研判、深化协作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全力构建经济犯罪防范工作格局。

省公安厅建立了全省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对外公布了举报奖励办法,搭建网络平台,接受举报投诉。年内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共接到群众和有关部门转来报案线索236起,办结186起,在查50起,立案41起。同时,省公安厅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28项常态化的工作协作机制,派出21名警务联络官走进企业、联系行业领域,帮助指导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

建立了全省经侦情报信息三级研判机制,研判分析各地、各领域突出、新型、多发、高发经济犯罪,有针对性地发出风险预警提示,如高校招考诈骗、高额度信用卡隐患、积分兑换诈骗、虚假原油期货交易等风险预警,引起相关行业部门高度重视,并迅速采取措施有效堵塞了漏洞。

全省公安机关贴近市场主体,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重”的理念,大案小案、本地外地、国企民企同等对待、平等保护。通过开展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事业单位等“五进”活动,向人民群众“送防范、保民生”,向辖区企业“送建议、保安全”,把防范工作的触角更多地延伸到事关民生的行业和部位,帮助群众、企业提高发现、识别经济犯罪的能力。

有限时效内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新要求,以深化执法内外监督为保障,严密经侦执法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内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年内有责信访案件零增长、有限时效内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积极推行办案告知、回访制度,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告知受害人,听取意见,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今年,金融领域大案要案频发、特别是互联网行业金融风险频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大幅增加、侵权制假无孔不入、商贸欺诈日益蔓延、职业化特征明显、网络化趋势加剧、复合化形态突出。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不断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精确高效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增强经侦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更积极主动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建设的新常态、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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