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广西新闻

4月广西旅游服务质量公报 诱导消费成为投诉焦点

发布时间:2016-05-16 15:34:34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黄颖)游览过程中降低标准、变更行程、强迫消费、诱导消费……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日前发布的4月广西旅游服务质量公报显示,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受理并立案调查旅游投诉35件,同比增加34.6%,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33603元。其中,个别旅行社、导游降低服务标准、变更行程、强迫消费、诱导消费,成为当月旅游投诉的焦点。

4月,全区旅游市场总体秩序平稳,无较大旅游投诉,但立案投诉数量较上月及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据统计,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接到来电、来访、来信、舆情转办等旅游咨询及投诉313件,其中旅游投诉40件,受理并立案调查35件,同比增加34.6%,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33603元。在受理并立案调查的35件旅游投诉中,国内游23件,占65.7%;出境游12件,占34.3%。南宁市8件、柳州市2件、桂林市23件、防城港市2件,其他各市为零投诉。

旅行社依然是投诉的主要对象。其中,投诉旅行社19件,占54.3%,非旅行社16件,占45.7%。从投诉数量上看,反映旅行社和景区问题较多;从涉案金额看,各种消费引发的纠纷和出境游团款纠纷涉及的金额较大。

除了旅行社,景区也是4月份投诉的热点。在受理并立案调查的35件旅游投诉中,反映景区问题10件,占28.6%。个别景区存在安全措施不到位、涉嫌乱收费等问题,引发游客不满进而投诉;个别景区工作人员存在胁迫游客索要小费的行为。

个别旅行社、导游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在游览过程中降低标准、变更行程、强迫消费、诱导消费等行为,这些行为成为4月份旅游投诉焦点。

此外,4月份旅游市场还存在部分游客法律意识淡薄,出行前未签订旅游合同,导致出现纠纷后维权困难。还有游客通过网络平台找到的部分旅游产品涉嫌“黑旅行社”问题,导致游客自身权益无任何保障,执法部门调查取证难度大。

  • 上一篇:公安部推广“南宁经验” 不禁不限也能管好电动车
  • 下一篇: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 "女老赖"母亲节在拘留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