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贵州新闻

两县扶贫办原主任违法违纪 分别领刑5年和4年

发布时间:2016-05-17 08:01:58

 两县扶贫办原主任领刑

 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和4年

多彩贵州网讯 记者从5月14日举办的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宣传活动现场获悉,榕江县扶贫办原主任李勇、施秉县扶贫办原主任田维军等违法违纪案目前已有结果,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

2008年至2014年,李勇在担任榕江县栽麻乡乡长、党委书记,榕江县扶贫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产共计72.5万元。因李勇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以及主动退缴部分赃款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榕江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退缴的38.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李勇尚未退缴的34万元赃款继续追缴,上交国库。

田维军在2012年至2014年担任施秉县扶贫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5.3万元,并贪污对口帮扶“一事一议”道路硬化扶贫项目资金8万元,还多次以发放过节费、辛苦费、通讯费的名义私分国有资产21.4万元。施秉县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受贿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

  • 上一篇:遵义一宰客“客车饭店”被罚20万元
  • 下一篇:贵州省纪委通报4起问题 有人虚假采购套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