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福建新闻

新草案昨公布:岛内将禁行电动自行车,邮政快递等行业不禁

发布时间:2016-05-17 09:09:03

新草案昨公布:岛内将禁行电动自行车,邮政快递等行业不禁


▲厦门岛内将禁行电动自行车

关于电动自行车未来的“存”与“废”,又有了新消息。

台海网5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文 陈巧思/图)昨天,《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在市人大网站上公布,对外征求意见。如果说3月30日是“旧版本”,那这算是最新版本。

新版本释放出来的最大信号是“一禁两不禁”。一禁是明确厦门岛内禁行电动自行车;两不禁是邮政快递等行业的骑行不禁,岛内销售电动自行车不禁,但不禁是有条件的。

征求意见截至5月31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1、寄信至厦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邮政编码:361018),并在信封上注明“《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岛内“禁电”四大理由

为什么要在本市中心城区的思明区、湖里区“禁电”,在关于《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中,列出以下四大理由。

1.道路条件不适宜

厦门中心城市的道路条件不宜发展电动自行车。

思明区、湖里区道路资源紧张,而解决市民出行难的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发展公共交通,提高道路资源的使用效率。

电动自行车作为单体交通工具,承载能力小,交通效率低,不适应我市思明区、湖里区道路交通发展。

另外,思明区、湖里区道路多数没有非机动车道,已有的非机动车道也多数互不联通,不成网络,且受地理条件限制,这种道路状况在短期内客观上难以转变。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势必进入机动车道、人行道,形成与车争道、与人争道的局面,冲击了我市自1999年“禁摩”以来的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带来了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 上一篇:厦门至包头直达特快列车昨首发 31小时52分钟直奔包头
  • 下一篇:厦门岛内拟禁行电动自行车 本月内市民可提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