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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8天 行程4000多公里执行法官执结案件10余起

发布时间:2016-05-18 14:48:03

原标题:历时8天,行程4000多公里执行法官执结案件10余起

历时8天 行程4000多公里执行法官执结案件10余起

执行法官入村查访

法院判决结果的执行,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让判决得以执行,执行法官往往要做大量繁杂的工作。今年1至4月,榆中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88件,移送公安机关临控83人,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抓获失信被执行人20人,受理拒执罪案件2件。5月,对于榆中县法院执行局是一个执行攻坚月。执行局4名执行法官连续作战,历时8天,行程4000多公里,转战甘南、咸阳、平凉、庆阳、白银等地,进行了送达、查封、扣押、划拨,成功执结了10余案件。

第一站:甘南藏族自治州

5月3日一早,榆中县执行局的4名法官已经抵达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此前,4名执行法官已做了充分的准备和前期调查工作。上午10时左右,他们来到合作市中国农业银行甘南分行,被执行人甘肃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不到30分钟的时间就被冻结,此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的赔偿款有了着落。

5月5日,4名法官一早驱车从榆中县法院出发,赴距榆中法院500多公里的玛曲县。因路况不熟,道路崎岖,行驶了近7个小时才抵达玛曲县。因当地海拔4000多米,加之水土不服,他们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高原反应。而让执行法官最头疼的是,在划拨过程中当地相关部门不愿意配合。银行以欲划拨的存款属于该公司工程质保金为由拒绝划拨。执行干警联系工程主管单位,该单位拒绝配合,并向被执行人项目部通风报信。榆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曾志年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对银行出具的相关买卖合同及交易明细进行分析,指出该公司的存款并不属于工程质保金,向银行及工程主管单位的领导反复进行了说明并讲明了拒不配合法院依法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近5个小时的周旋,最终将被执行人甘肃某工程有限公司45万元款项成功划拨。

第二站:咸阳市泾阳县

离开甘南后,执行干警来不及休息,继续驱车赶往陕西省泾阳县,查询被执行人于某财产状况。5月6日,执行法官在泾阳县展开异地查询。异地查询难度大,地方不愿意配合,是4名执行法官早已料到的事。当执行法官到泾阳县房产部门查询时,工作人员告知,查询不动产登记及土地情况,必须经过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才能查询,查询以后要土地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才能盖章,由于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土地主管部门不在一起办公且办理程序繁琐,执行干警在两处往返多次。

5月7日,4名执行法官马不停蹄,赶往泾阳县玉桥镇查询于某的不动产财产状况。但知情人员仅愿意说明于某家庭情况,拒绝接受询问,也拒绝透露姓名,使执行工作颇费周折。

第三站:平凉庆阳白银

5月8日,4名执行法官从榆中法院出发,赶往平凉市。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了解到被执行人郑某的情况后,5月9日,又从平凉赶往庆阳市西峰区查找被执行人,虽经多方查找但仍无功而返。随后,执行法官又赶到庆阳市镇原县办理申请人刘某申请执行贺某、姚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贺某住所地在镇原县,但贺某家中无人居住。通过协调,委托镇原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另一被执行人姚某住所地在白银市白银区,5月10日,4名执行法官便驱车向北,奔波在赶往白银市的路上……

像这样辗转多地、往返奔波执结案件的情况,对执行法官来说是常态。榆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曾志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不能让老百姓的权利,只停留在一纸判决上。每当为申请执行人交出一份满意的‘执行答卷’时,我们执行法官都备感欣慰。”“只有在面对一方是无力偿还执行款的申请被执行人,一方是家徒四壁的申请执行人,这样的‘死结’执行案件时,执行法官才会感到真正的‘苦累’。有财产可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一定会穷尽一切力量进行执行,对无财产可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十分困难的,法院也在不断地做一些救助。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提高市民素质,普及法律,规范个人道德行为。”

记者 张烁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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