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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扶贫扶真贫 山西建立“两包三到”精准帮扶机制

发布时间:2016-05-21 03:57:32

山西日报讯(记者赵建军)5月17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为充分发挥包村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三位一体”精准帮扶队伍的作用,日前我省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两包三到”精准帮扶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包”指的是:单位包村、领导包带;“三到”指的是:工作队到村、党员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

《意见》从单位包村责任制度、“三位一体”精准帮扶协调制度、考核激励制度、督查问责制度、帮扶工作保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六方面对包村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的责任、考核、监督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提出,按照“措施与效果并重,定量与定性兼顾”的原则,建立“目标管理、民主测评、检查评价”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对单位围绕“六个精准”,重点在帮扶村减贫成效、贫困人口脱贫数量、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党员干部落实“一户一台账、一户一对策、一户一帮扶、一年一结果、一年一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围绕上述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驻村和挂职实绩突出的干部,省委组织部及时向派出单位党组(党委)推荐,单位党组(党委)要优先提拔重用。

《意见》指出,实行大队长驻县牵头责任制。省直单位帮扶的贫困县,由省委组织部从驻县帮扶单位中抽调一名副厅级领导(副厅级后备干部)担任大队长,任期一年。大队长挂任县委副书记,参加县委、县政府有关扶贫工作会议,负责协调中央单位、省直单位的结对帮扶工作。

《意见》指出,建立包村单位通报制度。对督查情况要进行通报,每半年通报一次。对领导不重视、帮扶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专门通报。建立领导约谈制度。对包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派出帮扶干部不作为、帮扶成效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召回”制度。对群众不满意、工作表现差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要退回原单位,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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