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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一男子谎报警情称“小孩被抓” 被行政拘留10日

发布时间:2016-05-21 04:57:29

 清远一男子谎报警情称“小孩被抓” 被行政拘留10日

南方日报讯(记者/陈咏怀 通讯员/陈秋郁 林晏伟)近日,记者从英德市公安局获悉,英德一名男子杨某报警称东华镇多名小孩被外省籍人员强行抓走,经英德市大镇派出所调查核实,系属谎报警情。违法嫌疑人杨某被英德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5月16日中午,英德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杨某电话报警,称5月15日傍晚6时许,其12岁的儿子在东华镇大镇中学门口被10名外省籍人员强行拉上车后带到与横石水交界的一偏僻地点,并称其儿子于5月16日早上趁对方不注意时逃了回来,现还有5个小孩被外省籍人员困住。

110报警中心接报后立即指令大镇派出所处置,大镇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对该案情进行核查。经查明,杨某儿子5月15日当天与同学在村中玩耍,于傍晚6时30分许回到家中,并未发生被他人强行拉上车带走的事件。随后英德警方传唤报警人杨某进行询问,杨某供认,其在英德市某建筑工地工作时听闻有外省籍人员在东华镇抢小孩的谣言,在5月16日当天上午下班后为了打发时间,遂利用手机拨打110电话报警,谎称其儿子被10名外省籍人员强行拉上车后带离的虚假警情,并拒绝向公安机关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信息,以此戏弄警方来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违法嫌疑人杨某因编造虚假警情并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严重扰乱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目前被英德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300元。

英德警方表示,“110”报警电话是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的重要渠道,谎报警情不仅会挤占有限的接报警资源,耽误正常的接报警行为,造成警力资源的浪费,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英德警方提醒,报警要真实,绝不能因为个人私念谎报警情;谎报警情如果造成警力、财力损失的,依法将受到惩处,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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