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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信用卡取款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6-05-24 03:33:22

北京晨报讯(记者颜斐)邓某用他人遗忘在取款机上的储蓄卡,分两次取款7000元,后主动投案。近日,邓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5年12月18日中午11点,邓某在望京建设银行广顺北大街支行ATM机处,从被害人管某遗忘在柜员机上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内,分两次取款7000元。当月27日,邓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法院认为,邓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邓某自动到案,当庭认罪,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挽回且表示谅解,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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