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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童装强制性标准将实施 多个项目突出安全性

发布时间:2016-05-27 05:06:18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天从天津检验检疫局获悉,2016年6月1日起,童装强制性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针对童装的强制性标准,实施过渡期为2年。

据了解,作为国内第一部专门针对婴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新标准充分吸收并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的技术法规要求。依据新执行标准,童装将按年龄分为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岁以下)和儿童纺织产品(年龄在3岁以上14岁以下)。将童装安全技术分为A、B、C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作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据悉,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今年1至4月份,天津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服装180余批,发现不合格10批,童装占一定比例。儿童节将至,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家长在选择童装时一定要注意几点:1.服装的标签标识。正规生产厂家制作的儿童服装,其标识应当是齐全的,消费者在穿着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异常情况就有据可查,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带来损失。2.对于进口儿童服装可以要求卖家出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说明该商品是经过检验检疫合格而进口的。3.童装上过长的绳带、坚硬的金属都是对儿童健康的潜在威胁。过长的绳带不小心绕着了儿童脆弱的颈部或者金属划伤皮肤,对儿童造成的伤害都是难以弥补的。4.新买的童装在给孩子穿之前,要先洗涤一次,将面料在染色、加工过程中的残留物进一步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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