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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好心带路遭性侵

发布时间:2016-05-28 05:06:22

海淀法院介绍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例 提醒孩子注意防范

近日,海淀法院在六一前夕迎来了150余名图强二小等5所学校的师生,让学生们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收获了独特的“法治”节日体验。针对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日益增多的情况,海淀法院向社会公布了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典型案例,提醒孩子们防范。

案例一好心带路遭强奸

因学校离家不远,11岁的小悦每天独自回家。一天下午,小悦一人走在回家路上,一个骑车人经过她身边,停了下来问小悦附近厕所的位置。

小悦好心告诉了对方位置,可对方表示怕找不到,善良的小悦就同意带对方前往。在一栋楼前,对方要求一起上楼找,小悦毫不犹豫地跟着上了楼。到了一僻静地方,对方竟一下子捂住小悦的嘴,将她的衣服剥下后实施了强奸行为。后因他人报警,男子被警方抓获。

法官提示,儿童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如果有人问路,可以指路但一定不要带路。如遇到有人拦截、纠缠一定要往人多的地方跑,走不掉时,就大声呼救。

案例二钥匙莫挂胸前

放学后,小玲与同学小晶结伴回家,小晶让小玲去自己家玩儿。但小玲说她奶奶去买菜了,并指着胸前挂的家门钥匙顺口说了句,“奶奶把钥匙都给我了,让我早点回家”。

岂料,两个小孩的谈话被尾随在后的赵某听了个清楚。在知道小玲家里没人后,赵某跟随她进入电梯,等到小玲打开门进入房间的一刹间,赵某强行闯入,对小玲家抢劫了一番。

法官提示,儿童在独自回家时,不要将家门的钥匙挂在胸前、书包等明显的地方,同时也不要随意和同伴透露自己家没人的信息。开门时要仔细观察左右,确定没有陌生人在身边。

案例三少年飙车出事

一天夜里,17岁的修车工小伟酒后驾驶客户车上路,与工友飙车,行至公交车站时,恰遇刘某驾车在人行横道内掉头,小伟的车与刘某的车相撞,接着又撞向公交站候车的王某和骑车人武某,致武某当场死亡、王某重伤。交管部门认定,小伟承担主要责任。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在认识、辨认、控制能力等方面相对在差,未成年人的家长一定要管好自家车辆和孩子,严禁孩子在18周岁之前驾车。同时,用人单位雇佣未成年人工作也存在过错。

北京晨报记者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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