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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供电部门私伐上百棵大树 省森警等部门介入调查

发布时间:2016-05-30 12:00:49

《万宁供电部门私伐上百棵大树》

本报报道引重视,省森警等部门介入调查

万宁森警加大办案力度

南国都市报5月29日讯(记者石祖波)29日,南国都市报头版图片区导读刊发相关报道,对万宁市供电局未经报批私伐上百棵大树一事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高度关注,29日当天,省森林公安局等部门高度重视,万宁市森林公安局等多部门也加大了办案力度,再次赶赴事发地点,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据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李东伟介绍,29日当天,南国都市报刊发相关报道后,引起省森林公安局等多部门高度重视,要求万宁市森林公安局等多部门全面调查,该局接到通知后,也加大了警力,并与万宁市林业局等部门再次赶赴事发地点,同时,传唤万宁市供电部门组织砍树的相关人员以及农户到场协调。

29日上午,万宁市林业局也安排技术员到现场组织调查,对被砍树木数量及蓄积量进行统计核查。截至29日晚发稿前,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公布了林业部门调查统计数据。“根据调查,现场共砍伐大小林木146株,林木蓄积量共8.9454立方米,其中,印度紫檀64株,林木蓄积量4.8977立方米;u6桉树77株(17株属幼树,没有蓄积量),蓄积量3.3151立方米,马占相思5株,蓄积量0.7326立方米,桉树和马占树的树主为杨泽春,砍伐林木的地均不是林地。”据万宁森林公安局局长李东伟介绍,对于相关情况,后期将积极介入协调,同时,由于被砍伐林木蓄积量不到10立方米,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将依法追究滥伐者行政责任,对私自组织滥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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