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海南新闻

海口:30多岁患病女子状告生父 要求涨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6-05-30 12:04:45

30多岁患病女子状告生父涨抚养费

南国都市报5月29日讯(记者何慧蓉)孩子未满18周岁,父母都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可是,张颖已经30多岁了,她还是起诉了父亲,要求追加抚养费。而这,都是因为她十多年未治愈的精神分裂症。

张颖在10多岁时出现精神异常。2010年,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证明张颖患有精神分裂症。10多年来,张颖一直靠服药治疗,日常交流和理解困难,无法社交,自理能力差,属重度残疾。多年之前,张颖的父亲王磊与母亲张琳通过诉讼离婚,张颖被判给母亲监护。后来,张颖也改随母姓。2010年,王磊有段时间外出,没有支付抚养费。在母亲的代理下,张颖曾状告过生父王磊。当时,法院判决王磊给付拖欠的抚养费2万余元,并每月支付张颖800元抚养费。

随着物价上涨,张琳作为女儿张颖的代理人,再次起诉了王磊。张琳表示,近年物价飞涨,王磊的收入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其支付的抚养费无法满足张颖的正常生活支出,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提高抚养费。她认为,王磊每月支付给女儿的抚养费应为1500元每月。海口琼山区法院审理查明,结合张琳及王磊的经济情况,以及海口市消费水平,琼山法院判决王磊每月向张颖给付抚养费1000元,至张颖能完全独立生活为止。 (涉案人物为化名)

  • 上一篇:以分包海南工程为名骗71-2万元 无业男子获刑
  • 下一篇:五指山村民因一句玩笑话 酒后用刀捅死族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