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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供电部门私伐上百棵大树 供电局负责人致歉

发布时间:2016-05-31 18:17:44

万宁供电局负责人为滥伐致歉

将对涉及人员通报批评教育

南国都市报5月30日讯(记者 石祖波)南国都市报5月29日刊发相关报道,对万宁市供电局未经报批私伐上百棵大树一事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省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30日当天,万宁森林公安局通报事件进展;万宁市供电局负责人表态,将对涉及人员通报批评教育。

万宁森林公安局

通报事件调查进展

5月30日下午,万宁市林业局、万宁市森林公安局、万宁市供电局等部门在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召开会议,万宁市林业局、万宁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在会上向媒体通报事件进展情况。

据万宁市森林公安局通报,5月22日下午15时许,该局接到报案,万城镇南山村委会一村民杨泽春称其在东和农场北公湾队的树木被砍伐,请求该局调查。该局工作人员迅速组织到场调查取证。经查证,树木是供电部门职工为了输电线路安全,于5月22日上午,用钩刀和油锯砍伐的,砍伐树木没有办理林业相关手续,且事先未经过树主杨泽春等人的同意,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滥伐行为。

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李东伟称,5月30日当天,万宁市供电局相关负责人主动到该局对砍树事件进行沟通协调,并对未经通报私自砍树一事承认错误,考虑该局职工是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在紧急状况下才伐树的客观情况,森林公安局将责成万宁供电局积极与农户协调赔偿问题,同时将视双方协调情况,最终再对该局酌情处理。

万宁供电局负责人

对滥伐行为致歉

砍树事件发生后,相关情况引起万宁市供电局高度重视,该局负责人主动与农户取得联系,做好安抚工作。5月30日,万宁市供电局相关负责人来到现场,主动向万宁市公安局、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和媒体解释和通报砍树事件经过,并对供电局职工未经通报林业部门私自砍伐树木一事向公众致歉。

万宁供电局党委书记莫骄表态称,将在全局召开党组会议,对此次未经通报私自伐树的滥伐行为在全局通报批评,对涉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内部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5月15日、21日,因事发地点11万伏高压线路廊道内树木过高,高压线存在放电情况,出现两次停电事故,省供电公司要求在22日上午3个小时内及时处置,为避免再次出现停电情况,该局输电管理所职工立即组织到场伐树。”万宁供电局党委书记莫骄介绍,这次砍树事件存在一定的客观情况,该局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砍树前并未及时按照书面或者电话通报给林业部门,也未告知农户,且在事发后三天有效期内,也未能及时告知林业部门。

莫骄称,他对滥伐行为代表该局向公众表示道歉,此外,万宁市供电局将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在今后工作中,将要求职工加强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办事,及时做好通报工作,并与农户做好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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