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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域今起休渔 违法捕捞最高罚10万“三无”

发布时间:2016-06-01 17:11:21

本报青岛5月31日讯 (记者潘旭业 通讯员 周健伟)6月1日12时起, 山东海域将正 式 进 入 伏 季 休 渔 期 , 青 岛5700艘海洋捕捞渔船将停止捕鱼, 一直到9月1日。 5月31日, 记者从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 与往年相比, 今年休渔期间将加大对 “三无” 船舶的整治力度, 一旦发现涉事 “三无” 船舶,立即没收并拆解。

据悉, 目前青岛海域共辖渔船9538艘, 其中海洋捕捞船、辅助船等应休海洋捕捞渔船数5700艘。 “根据规定, 所有应休渔船都要在6月1日12时前回其船籍港停靠, 其中主机功率110千瓦及以上渔船必须停靠在安装有射频识别基站的渔港内, 否则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尹延武说。

按照伏季休渔规定, 根据渔船马力数和违法程度轻重,休渔期间被抓渔船将面临每船700元—10万元的处罚。 对于一年内三次及以上违法渔船, 且捞水产品重量1000公斤以上的, 最高可处没收渔船。

凡6月1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 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 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1次的渔船, 扣减其当年度15%渔业油价补助; 养殖渔船从事捕捞的, 扣减其当年度50%渔业油价补助; 6月15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 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或擅自转移停泊地点3日内拒不改正、 年内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2次及以上或列入违法违规 “黑名单” 的渔船,扣除其当年度100%渔业油价补助。

与 往 年 相 比 , 今 年 休 渔期间青岛市将加大对 “三无”船 舶 的 整 治 力 度 , 一 旦 发 现涉 事 “ 三 无 ” 船 舶 , 立 即 没 收并拆解。 “ ‘三无’ 船舶即为无船名号、 无船舶证书、 无船籍港 船 舶 , 此 类 渔 船 在 休 渔 期间 一 旦 被 抓 获 , 不 存 在 罚 款一 说 , 将 直 接 押 至 原 港 实 行拆解。 ” 尹延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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