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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巨额遗产为“幌子” 父女诈骗40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6-06-03 07:21:52

以继承巨额财产为“幌子”,诈骗他人巨额钱财,日前,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捕犯罪嫌疑人陈某生、刘某云。

犯罪嫌疑人陈某生与刘某云是情侣关系,陈某华(在逃)是陈某生的女儿。2007年,三人对外谎称陈某生的大女儿死亡,刘某云和陈某华要到香港去接受遗产继承,遗产约值10亿元,但是要交手续费,若先借钱办好继承手续,顺利继承财产就给借款人高额回报。被害人周某是陈某生的朋友,自2005年至2009年间,先后“借”给刘某云等人30万元。后周某介绍其朋友林某给陈某生等人认识。据被害人林某陈述,其于2008年至2015年10月间,共“借”给刘某云等人400多万元。(李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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