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湖北新闻

襄阳通报10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违规驾警车上班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6-06-03 11:05:18

襄阳市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襄阳汉江网讯 据襄阳纪检监察网: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根子在党委,关键靠担当。当前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没有适应新常态,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够、执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现将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1、南漳县九集镇郑家畈村妇女委员徐华香违规操办60岁生日宴问题。2016年4月22日,徐华香在九集朝辉农家乐饭庄举办60岁寿宴,违规收受12名非亲属人员礼金。2016年4月24日,徐华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樊城区太平店镇芦湾村村委会委员陈文涛违规操办其孙子“生日宴”问题。2016年4月6日,陈文涛在家中为其孙子违规操办一周岁生日宴,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2016年4月20日,陈文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老河口市黄集镇温岗村党支部副书记赵宗信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1月29日,赵宗信在温岗村家里待客庆祝乔迁新居,共接待来客25桌,超范围宴请。2016年3月6日赵宗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保康县城关镇土门村民兵连长、二组组长、叶家湾小区代理主任付继银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5年11月27日,付继银不听劝阻于在家中操办“乔迁宴”,当天共宴请来客70余人,收受礼金1.6万元,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年3月1日,付继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5、枣阳市绿化管理所原副书记、副所长李维钊,副书记、副所长侯俊,党支部委员付红莲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枣阳市绿化管理所领导班子成员商定,以信访维稳值班费等名义,向部分职工发放各种津补贴共计41万余元。2016年3月14日,李维钊、侯俊、付红莲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宜城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玲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6月10日,经李晓玲安排,市规划局为机关在册人员发放加班工资、下乡补助、电话费共计41余万元。2016年3月24日,李晓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高新区团山镇团山社区原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云登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至2015年端午节、中秋节发放补助共计2万余元。2016年4月25日,云登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8、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界富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以来,赵界富驾驶警车上班,在组织谈话后仍不收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月14日,赵界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南漳县东巩镇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秦心雄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1月24日至2月3日,秦心雄先后3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到南漳、襄阳办私事。2016年3月7日,秦心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宜城市政协正县级咨询员朱寿成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10月,朱寿成擅自将公车交与他人员使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2月14日,朱寿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深化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把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全过程。

端午佳节、中高考即将来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抓手推动挺纪在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四风”新动向,发信号打招呼,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强化通报曝光,努力营造崇廉尚俭氛围。

  • 上一篇:朝元山探洞
  • 下一篇:教练培训学员 竟然带头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