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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村民被广东警方错关一年多 获赔偿补助36万

发布时间:2016-06-03 15:21:13

漳州村民被广东警方错关一年多 获赔偿补助36万

陈建忠(左二)与饶平政法机关

台海网6月3日讯 (文/图 特派记者 黄树金)因为与“制假分子”同名,漳州市云霄县人陈建忠被广东省潮州市饶平政法机关错抓、错关了一年多的事件,昨日终于尘埃落定——陈建忠获得饶平县政法机关的国家赔偿和生活补助总额368648.8元人民币。同时,陈建忠也恢复人身清白,由被认定为“存疑不起诉”的当事人改为“绝对不起诉”当事人。

昨日,记者在云霄县城的福建建云律师事务所看到,来自饶平县政法委、检察院的相关领导一行5人,给陈建忠递上国家赔偿款及生活补助款的存折。陈建忠告诉记者,上个月6日,饶平政法机关相关领导曾登门道歉并送达《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

此次陈建忠共获得国家赔偿金和生活补助款共368648.8元,记者了解到,陈建忠被羁押540天,饶平检察院决定支付赔偿陈建忠因被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18648.8元;支付陈建忠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万元。除了国家赔偿,其他款项经双方协商,由饶平政法机关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陈建忠一次性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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