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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 济南城区防汛与黑臭水体整治同时启动

发布时间:2016-06-03 19:56:49

生活日报6月2日讯 2日,济南市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在济南市城市防汛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济南城区防汛压力大,防汛形势较为严峻,参照2015年冬天的极端寒冷天气,济南今年或将遭遇极端汛情。为此,会议对全市防汛系统各单位进行了部署,特别强调今年防汛工作严格执行问责制。同时,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启动。

气象情况不容乐观

济南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年降水相对集中,6-8月市区降水量能占到全年总降水量的65 . 0%,且暴雨天气时有发生。

据山东省气候中心最新预测,2016年夏季全省平均降水量350-400毫米,较常年(400 . 4毫米)偏少。其中,济南、德州等市接近常年,其他地市偏少1-2成。夏季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

而济南市气象局预计2016年夏季济南市降水量370-440毫米,接近常年(404 . 5毫米)。

但是,气象局也有不小的担心。“近年来,市区降水气候变率呈上升趋势,并保持高气候变率状态。这种状态表明,易出现较严重的暴雨洪涝、干旱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气象局相关负责人说,鉴于汛期天气形势复杂多变,尤其是受极强厄尔尼诺事件的后续影响,出现极旱、极涝、极热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概率增加。

今年防汛形势严峻

孙晓刚表示,济南着眼于提高城市防汛能力,先后实施了一大批防汛工程,采取了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城市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和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济南总体防汛能力还不尽如人意,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受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的防汛形势尤其严峻。

“思想麻痹和心存侥幸是防汛工作的大敌,如果思想松懈,类似7·18特大洪涝灾害的悲剧还会重演,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孙晓刚要求,今年务必执行问责制,确保安全度汛。

整治37处黑臭水体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建成区(主城区绕城高速内及长清城区)37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中:历下区6处,市中区5处,天桥区8处,槐荫区4处,历城区6处,长清区1处,西城集团1处,滨河集团4处,城投集团1处,旧投集团1处。

孙晓刚表示,整治黑臭水体工作,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必须尽快推进,按期完成。

据了解,这37处黑臭水体中,有27处黑臭水体的黑臭级别为“重度”,另外10处黑臭水体的黑臭级别为“轻度”。在27处“中度”黑臭水体中,包括小清河的无影山路桥东南侧河段、陡沟河的市中界至腊山分洪道河段( 长度达6 公里)、大涧沟的二环南路至刘长山延长线河段、东工商河的标山桥北处河段、全福河的经十路至工业南路河段等。

值得一提的是,小清河的无影山路桥东南侧河段一处黑臭水体的长度仅有5米,面积100平方米。(记者 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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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泉济南出台雨水径流管控办法

生活日报6月2日讯 为控制和减少雨水径流量,涵养地下水源,保持泉水常年喷涌,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今年7月1日起,济南将实施《济南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与利用管理办法》。

雨水径流是指大气降水落到地面后未进入土壤沿地表流动的水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地表不透水面积也在增加,天然地下水补给量减少,雨水径流量增加,导致城市内涝的风险增大。《办法》规定,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与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利用、源头控制、低影响开发的原则,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措施,减少雨水径流量,确保建设后雨水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雨水径流量。雨水径流控制与利用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其建设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建设项目应利用原有湿地、坑塘、沟渠等水体,建设小型湿地及滞流塘或建设专门雨水蓄水池。建筑与小区应当采用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方式,道路、广场及地面停车场应采用透水铺装等方式,绿地应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方式建设,增强对雨水的消纳功能。既有建设项目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雨水径流引到绿地空间。

《办法》还加强了对雨水径流控制的监管和相关处罚。其中禁止相关损害雨水径流控制与利用设施的行为,包括填埋、占压、污染渗漏区;堵塞雨水径流控制与利用设施,妨碍排水;占压、拆卸、填埋雨水径流控制与利用设施;向雨水径流控制与利用设施倾倒垃圾废弃物等。

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记者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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