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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柜员机上动手脚 盗刷外来工10多万

发布时间:2016-06-04 10:25:12

台海网6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翔法宣)骗子在柜员机上动手脚,窃取密码、复制银行卡信息,盗刷外来工的血汗钱。近日,这3名嫌疑人因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翔安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五年的有期徒刑。

此前,翔安区多名外来工接连被盗,他们打工辛辛苦苦攒下的几万元,竟然被别人全部取走!

受害人吴小姐是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在翔安马巷镇西亭村。去年9月6日,她突然收到银行的扣款短信,发现账户的4万多元被取走,但银行卡还在手中。她带着卡去柜员机查询,发现钱确实已经被取走了,连忙报了警。

去年9月,翔安警方连续接到多起类似报警,受害者都是外来务工人员,都租住在西亭村一带,银行卡都在身上,但钱都被取走了。

据统计,盗刷金额多达10多万元。警方调查发现,被盗刷的银行卡具有三个明显特征:大部分都有境外取款记录;受害者都在西亭村的一处柜员机上有操作记录;受害者的银行卡都没丢失。

民警调取了涉案柜员机从去年9月以来的监控资料,发现受害者到柜员机操作前后1小时时间内,有3名可疑男子两次对柜员机进行操作,但却没有任何交易记录。

民警判断,3名男子可能在柜员机上“动手脚”,窃取了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几天之后,民警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并将主犯李某、从犯梁某和陈某抓获。

经审讯,嫌犯供述,他们三人先后流窜全国多地,选择人流量较大的工厂、企业、城乡接合部附近的银行柜员机,安装读卡器和针孔摄像头,秘密窃取操作柜员机的客户的银行卡信息及密码,再克隆出相同卡号、信息的“伪卡”进行盗刷,仅在翔安区就作案十余起。

近日,翔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三人非法窃取他人信用卡资料,并交由他人伪造信用卡取款,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124159.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此,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分别判处梁某、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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