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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查女友信息男子谎报警情

发布时间:2016-06-06 20:05:16

中安在线讯 据黄山在线报道, 情侣之间吵架原本很正常,但市民陈某为了通过警察查询到负气乘坐高铁离开的女友的购票信息,却谎称女友“被传销组织带走”,岂不料他的这一行为已触犯了法律。6月2日,记者从黄山高铁北站派出所了解到,考虑到陈某的行为轻微,目的也不是为了故意扰乱社会秩序或影响公安机关工作,民警最终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据悉,6月2日7时16分,陈某到黄山北站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女朋友被“传销组织带走”,电话也打不通,估计是乘坐的高铁,希望民警能帮助查询女朋友的购票信息。

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随即准备开展查询工作。然而,就在民警要求陈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时,陈某却称未随身携带,让他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时,陈某又称不记得。这一系列的异常反应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随后,民警与陈某女友进行了联系。电话里,陈某的女朋友告诉民警,她和陈某是情侣关系,因故吵了架,自己已乘坐高铁去了合肥,并没有被所谓的“传销组织带走”。了解情况后,民警再次对陈某展开问询,最终陈某不得不说出实情。原来,6月1日晚上,陈某和女朋友吵架后,女友提出分手并表示要去肥东老家。陈某觉得女友肯定会坐高铁,于是想让民警查询女朋友的购票信息,好将女朋友追回。为了能取得警方信任,自己便自作聪明地编造了所谓的“被传销组织带走”的谎言。只是他没想到,自己的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黄山北站派出所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六十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有明确规定,不得谎报警情、案情,否则,将会被刑拘并罚款。因此,建议大家遇事需紧急求助时,一定要如实报警,不要拿警情、案情“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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