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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划分空气质量功能区 一类区禁建排污企业

发布时间:2016-06-07 01:30:16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凤祥)近日,中山市出台《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区划》),将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和南朗镇孙中山故居片区划归一类空气质量功能区,总面积201.16平方公里,该区域将禁止新建、扩建排污企业,全市一类区以外均为二类区。该《区划》自9月1日起施行。

《区划》显示,中山全市划分为一类区和二类区,区划范围为中山市行政辖区,面积1800.14平方公里。具体而言,一类区范围由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和南朗镇孙中山故居片区组成,两片区面积合计201.16平方公里。其中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是指原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除长命水工业区地块、桂南工业区部分地块之外的其他区域,面积196.65平方公里;南朗镇孙中山故居片区具体范围是指中山影视城东北部边界线、翠亨大道、翠山公路、五桂山保护区边界线合围区域,面积4.51平方公里。

二类区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中除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面积合计1598.98平方公里。

据中山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科负责人单启怡介绍,一类区内执行最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禁止新建、扩建排污企业,严格控制发展废气类污染工业设施,并对区内和周边现有的排污企业予以控制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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