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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江苏26个省级机关和单位的"问题清单"

发布时间:2016-06-07 04:22:49

交汇点讯 6月5日起,江苏省今年第二轮巡视工作全面启动,各巡视组将陆续进驻被巡视单位。今年首轮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已向被巡视单位反馈巡视情况,被巡视单位正在整改之中。在首轮巡视中,26个省级机关部门、单位接受了“全面体检”,哪些重要问题被发现?交汇点记者根据省纪委“清风扬帆”网站的通报情况,全面梳理了“问题清单”。

省发改委:个别处室与企业“亲”有余“清”不足

管党治党责任未能全面压实。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多,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一些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下属单位少数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换届不及时。监督执纪问责动真碰硬不够。党风廉政教育抓得不紧,对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纪检工作“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缺乏有效手段和力度。项目建设重审批轻监管。处室在项目的申报、审核、批复中自由裁量空间大,存在接受请托、打招呼等情况。个别处室与企业“亲”有余、“清”不足,个别下属单位设立“小金库”。队伍建设重使用轻管理。有些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长期不变,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实施不到位,存在混编混岗、长期借用人员等问题。作风建设重一时轻常态。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不够严格,公务接待超标准、公款隐蔽吃喝仍然存在,处室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少数干部对基层诉求敷衍应付、久拖不决,服务意识差。

省信息中心:下属企业权责不明事企不分

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虚化软弱。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求稳怕乱,情况处置不果断、不及时。领导班子管党治党缺乏担当。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有力。思想建设组织生活松散无力。党委班子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力量不足,学习教育重形式轻效果,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下属企业欠管失控、廉洁风险防范不严。下属企业权责不明、事企不分、管理不科学。对企业考核流于形式,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措施不严。选人用人违规失范、组织纪律执行不力。对选人用人《条例》执行存在偏差,履行程序不够严谨,人才培养缺乏统筹谋划。人事制度僵化,工作纪律松弛,日常管理松散。

省统计局:少数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漏报瞒报

重业务轻党建,管党不到位,治党不严格。履行党的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而不实,有的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驻局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监督乏力,执纪问责偏软。重变通轻规矩,遵章不到位,守纪不严格。对干扰、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行为未能坚决抵制,对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查处不力,有些统计数据社会公信力不高。党组选人用人未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混编混岗等问题。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重要事项漏报、瞒报。对市县调查局干部委托地方统计局管理,体制不顺、主体不清、监管不力。廉洁从政观念淡薄,财经违规问题较多。在统计科技服务、专项经费和课题资金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管,存在挤占项目经费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和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课题设立把关不严,经费支出科目失范,印刷业务管理失控。公务接待超标准,有的无审批、无清单,个别下属单位存在违规列支大额食品、烟酒等。

省物价局:以价谋私禁而未绝

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是从严治党要求不高,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强。很少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没有把党建工作和价格业务工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个别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一些重大问题上未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班子民主决策不够科学。二是履行主体责任不实,落实监督责任不够严。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欠缺,把由党组主抓的工作交给纪检组承担。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纪检组未能聚焦主责主业,对作风建设监督执纪不严格。

在执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是以价谋私禁而未绝,财经纪律抓而不严。个别干部以权谋私。违规列支酒水、景点门票。有的单位以会议名义多报虚报经费开支。二是执行条例不够严格,选人用人有失公正。干部选拔存在放宽任职条件等问题,对使用的个别干部群众反映较多。重点岗位人员交流、轮岗不够,个别干部瞒报、漏报个人事项。三是会议评比有违规定,“四风”问题整治乏力。精简会议文件不到位,评比表彰活动过多。少数部门存在接受管理对象吃请现象。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有所增加,公务接待未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接待标准。

省科技厅:个别下属单位班子不团结用人唯亲

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是党的建设有所弱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不够,党建工作简单化、程式化。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有时决策效率不高。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约束。二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近三年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较少,对下属单位抓得不严,存在上紧下松现象。少数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不过问。纪检组对项目资金防控办法不多,监督执纪问责失之松软。

在执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是科技经费管理存在违规现象。科技项目重立项轻管理,存在骗取政策扶持等问题。有的项目弄虚作假。科技经费重拨付轻监管,存在违规使用经费、不按合同预算执行等现象。个别下属单位违规挪用科技经费。二是机关作风建设存在松散现象。有的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个别党员干部超标准接待。有些党员干部未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此外,干部选拔使用机制不够健全,轮岗制度执行不力,个别下属单位存在班子不团结、用人唯亲等问题。

省知识产权局:服务大局担当意识不强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够。党组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偏少,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较为明显,没有做到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部署、考核。党的组织软弱,党建水平不高,治党疏于监管。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松懈,纪律和规矩意识淡化,偶有不当言论和不当行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能落到实处,监督渠道不畅,下属单位出现超标配车等问题。监督责任弱化,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对个别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有时过多依赖行政手段,忽视监督执纪问责。服务大局担当意识不强。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思路不宽、措施不多,在推动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认知、重视、支持和参与上做得不到位。过分追求专利数量和全国排名,对专利质量以及成果转化推广工作重视不够。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隐患。项目管理不严格,导致一些地方发生虚报项目、骗取补贴等问题。有的党员干部为亲朋好友申报项目说人情打招呼。监督制度不完备,管办分离制度执行不彻底,专家数据库调整不及时,合同管理不完善。市县转移支出管理不规范,有的专项经费被挤占、挪用,有的项目支出内容东拼西凑,有的下属单位以专项经费转移补贴人头费。“四风”问题仍有不同程度表现。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有向下级单位转嫁培训经费现象。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部分服务类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自觉、不到位,对基层单位帮助扶持不够。少数干部精神懈怠、作风漂浮、纪律松弛。此外,队伍素质不能适应发展需要。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党委很少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是核心意识淡薄。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重业务轻党建。党的组织弱化,党建工作考核附属于业务考核。党员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长期不参加支部活动。二是“两个责任”缺位。中心党委很少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纪检监察力量弱、执纪软,对风险岗位防控措施不多。三是大局意识不强。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发挥不明显,服务能力欠缺。

在执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是项目管理存在违规。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挤占挪用科技资金等问题。二是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一些招待费违规列支,一些专家咨询费等原始凭证不完整。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三是用人忽视政治素质。未能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干部选拔程序不完善。

省文化厅:个别厅级领导干部“借艺生财”

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建工作不够到位,部分厅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弱化,有的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不正常,部分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对少数重点单位和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缺乏系统完备的管理措施。驻厅纪检组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工作不够到位。部分厅直属单位纪检机构不健全,有的长期未配备专职纪检人员。

在执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少数厅直属单位已到退休年龄的同志仍未办理退休手续。少数领导干部退而不休,仍然在原单位保留办公室。个别厅直属单位退休返聘人员甚至还参与重要业务分工。少数领导干部及部分专业人员存在社团兼职多、外出讲学多、参加社会活动多等现象,个别下属单位负责人身兼数职。少数知名度较高的文化艺术人员纪律观念淡薄,有的不请假随意外出。少数领导干部因私护照未集中保管。个别厅级领导干部律己不严,甚至“借艺生财”。有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省文物局对专项资金的后续监管和绩效评价不到位;省美术馆改造后的老馆、“画家公寓”以及建成后的新馆负一层长期闲置,造成公共文化资源浪费;厅有关处室对下属单位审计监督工作弱化。部分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足,担当意识缺失。少数干部热衷于参加一些名利双收的社会活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少数机关干部醉心于个人爱好,疏于本职工作。个别干部执行工作纪律不严,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少数下属单位公务接待工作不够规范,执行标准不严。

南京博物院:未设立党建纪检等工作机构

党的领导机构长期不健全,党的领导弱化,未设立党建、纪检等工作机构,党的工作缺乏组织保障;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缺乏整体谋划、部署安排和目标考核,基层支部设置不合理,党员管理松散,少数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淡化;“两个责任”落实力度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重形式、轻效率,纪检力量薄弱,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内部管控薄弱,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重点领域、要害岗位缺乏监督制约机制,部分工作民主决策机制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退休及人事资料管理不规范;执行八项规定不够严格,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少数专业人员存在未经批准参加社会活动现象。

南京图书馆:长期未设立纪检机构

党建工作缺乏统筹谋划,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明显。2013年至今党委全委会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换届,下属党组织建设薄弱。少数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未按规定缴纳党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重形式、轻效率,责任考核针对性不强,实效不高,长期未设立纪检机构。未明确专职人员;廉洁风险防控不够到位,重点领域、要害岗位廉洁制度不够健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完善;干部管理监督不够规范,执行干部交流退休制度不够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党委落实“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不够到位,有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充分酝酿、民主决策不够;少数党员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激情退化,缺乏开拓创新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工作被动应付,得过且过;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

省总工会:有的部门正职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超10年

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全面,有的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不能很好地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个别基层党组一度时期组织涣散、纪律松驰,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缺失,工作滑坡;“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党组及纪检组对履行“两个责任”的任务清单明晰具体,但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将责任落实到基层组织还有欠缺,对少数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严实等情况掌握得不够深入,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和直属单位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政治敏锐性不强,未能做到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有时对一些违规问题和违纪干部不敢真抓严管,失之于宽松软,与挺纪于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还不相适应。

在执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上有的环节还不够严格规范,有的部门正职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超过10年,活力不足,矛盾积聚。个别干部对纪律约束日趋严格的新形势认识不清,心存侥幸,在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干部组织观念淡漠、遵章守纪意识模糊,在对待个人利益得失时不够理智,教育约束家属遵纪守法不够,在系统内部造成不良影响。作风建设上还有一定差距,“四化”现象在工作中仍时有反映,有些工作部署贴近实际不够,对广大职工群众感召力不强。有的领导干部满足于坐在机关谋划工作,自上而下布置任务,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不够,服务群众观念薄弱,有效解决基层单位具体问题和职工群众实际困难措施不力、成效不够。

团省委:干部交流转岗机制不够完善

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究较少,机关和下属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尚未形成,纪检组聚焦主业不够,监督检查缺乏广度和深度,廉政教育结合团干部思想实际不够;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严格,一些基层团委存在配备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团省委机关干部交流转岗机制不够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不够科学合理,没有形成机关干部定期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制度;社团资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有的社团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对青年需求了解不深入,有时思考谋划工作不贴近基层实际,行政化推动工作的思维惯性依然存在,有的工程项目、计划行动没有持之以恒地推进。

省妇联:纪检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不够

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党组成员执行双重身份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坚持不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刻,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没有与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妇联业务工作同考核不够。纪检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不够,监督力度不足。

在执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方面,《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不够明晰,有时存在以主席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在相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工作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决策严谨性不够。干部交流轮岗不充分,不少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和群众工作经历。有的领导干部抓干部思想教育力度不足,对干部思想状况掌握不深透。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妇联是清水衙门,无权无钱不会犯错误”的认识误区,对自身严格要求不够。行政化推动工作的惯性依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坐在机关思考、谋划和布置工作,主动到基层开展调研较少,对广大妇女群众的需求了解不全面不深入,指导工作贴近实际不够,有的工作部署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对基层妇联分类指导不够。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个别领导对分管范围的事项不拍板

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有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被动应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班子成员之间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够强,党员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得不够实,个别领导“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纪检监察部门“三转”不到位,监察室与督查处合署办公;对少数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调查处理偏轻偏软。少数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干部交流轮岗不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个别领导对分管范围的事项不拍板、等会办,影响决策效率。作风建设不够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意见不够,政策措施与基层实际需求有差距。对项目选项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破解不力,协调推进措施不多。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现象。机关劳动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少数部门工作效率不高,存在忙闲不均的现象。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整体干事创业氛围不浓

管党治党不够有力,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的建设较为薄弱,抓党建工作敷衍应付;基层组织建设弱化,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归属感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只满足于一般性的工作部署,有的领导“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不到位,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影响谋取不当利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干部交流轮岗不够充分;干部管理工作不够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组织纪律执行不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健全,有的项目缺乏科学论证。作风建设存在突出问题,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松散、纪律松弛,机关整体活力不强、干事创业氛围不浓。

省林业局:基层部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主责意识不强,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够严格;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党委会研究业务工作多、讨论党建工作少;党组织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参与不够,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学用脱节;党支部活动开展不够正常,党员队伍管理较松散;党建带群建意识淡薄,群团工作开展不正常。“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纪检监察机构力量薄弱。执行廉洁纪律不够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林业部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界限不清。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够严格,有的班子成员分工长期不调整,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尚未形成,有的处室领导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庸懒散现象较为突出,“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深入基层调研不够,蹲点调研没有形成常态,服务基层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不够。

省海洋与渔业局:少数单位套取挪用财政资金发福利

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党的建设抓得不紧,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考核问责力度不大,对已经发生的少数违纪违规案件查办不够及时有力。对部分单位存在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处理不彻底;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协会兼职违规取酬问题较为突出;少数单位采取虚支会议费用等手段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用于职工福利和招待。“三重一大”决策不够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够严格,群众对个别干部的任用认可度不高;少数单位主要负责人长期不交流;少数党员干部工作纪律涣散;有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没有落到实处。

省沿海办:有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不大

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机关党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严。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不够,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不够严格,存在公务接待超标准和因公出国(境)费用超支现象;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够规范;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有力,宣传、落实沿海开发相关政策还不到位,有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不大,协调机制不完善。

省人社厅:有些重大改革普惠政策未落到实处

系统学习、创新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工作力度和深度有欠缺,有些重大改革、普惠政策尚未落到实处;机关党建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两个责任”的落实有待加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律己不严;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执行“八项规定”不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原则还存在不足;官本位思想仍然存在;少数干部工作效率不高,敢于担当精神不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尚需加强。

省体育局:有的违反运动枪支弹药管理规定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统揽全局能力有待增强;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比较薄弱;“两个责任”的落实仍未完全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己谋利;部分下属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内部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和腐败隐患,有的违反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部分工程的监管存在漏洞,有的违反物资采购的有关规定,物资采购和发放程序等不规范,账实不符,有的违反财经纪律,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有的违反运动枪支弹药管理的规定,安全隐患很大;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监督工作存在诸多不足;少数领导干部和一些单位执行“八项规定”不严格;机关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还存在不足。

省国资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党的领导有所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国有资产监管存在漏洞;督促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恪守廉洁纪律缺乏有效制约手段;违反廉洁纪律和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程度不够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价值取向存在偏差。

省供销社:部分企业存在贪污腐败隐患

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缺乏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的建设有所缺失;对社有资产管理不健全、专项资金管控不力;部分企业存在贪污腐败隐患;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程度不够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机关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比较普遍。

省工商局:清理经商办企业落实整改要求不力

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党的领导存在弱化现象;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还需进一步增强,党的建设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偏松偏软现象,监督执纪落实不到位;信息化项目的整体规划和概算控制意识不强,项目建设问题突出;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缺乏连续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严;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监督,存在寻租空间;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预算执行不到位;在清理经商办企业方面,落实省政府整改要求不力;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力度不够,“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在违反预算规定虚列支出

党组履行政治领导责任的意识有待强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基层党组织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有的部门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脱节;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严紧硬还不够;财经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存在违反预算规定虚列支出等现象;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机关内控机制建设还不到位,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的力度还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等等。

省水利厅:有的厅属单位超核定数发绩效工资

从严治党不够全面有力。党建工作重布置轻落实、重考核轻运用,存在上热下冷和宽松软现象。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厅直单位党的建设监督指导抓得不紧。个别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厅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完全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机制不健全,对已发现的问题执纪问责不严。有的机关干部参加项目评审违规领取评审费。有的厅属单位在厅有关规定出台后,仍然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超核定数发放绩效工资。有的下属单位存在以会务费名义套取现金,违规列支招待费、评审费和劳务费等问题。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和招投标代理缺少有效竞争,对招投标过程中借资质和围标行为缺少有效管控措施。有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有的干部选拔任用事前酝酿不充分、征求意见不广泛。干部交流轮岗不充分,少数关键岗位长期未交流。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少数基层单位执行规定不严格。

省太湖办:干部任用存在按资排辈现象

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充分。对深入持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不深、办法不多;少数干部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要求不高;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双重组织生活不健全,领导干部存在缺席支部活动现象。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不够全面。多渠道多角度深入考察干部方式较少,干部任用中存在按资排辈现象。有的干部工作中对有些突出问题的督办方法单一,存在督政偏软现象。调研不够深入,能上升为政府决策或决策参考的调研成果不多。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会议、文件仍然偏多,还存在“用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代替执行”的现象。

交汇点记者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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