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山西新闻

民警让配合调查 他拔出匕首抗法

发布时间:2016-06-07 15:47:13

面对警察的执法,公民有义务配合。
2015年6月17日17时40分左右,一男一女来到朔州南城派出所。男的叫赵,女的叫王。王报案称,她在雇用钟、郑二人向赵索要债务时,放置在钟车上挎包内的两千元钱被盗。
接到报警后,领导安排林带领所内工作人员着便衣、开便车,与报案人一起到水乡湾小区东门寻找嫌疑人。到达后,林发现钟以及其驾驶的出租车。当时,钟在车前擦车,郑坐在副驾驶位。林与同事一起下车,拿出工作证向钟表明身份,并将钟控制。之后,林与同事赫走到副驾驶附近,向车内的郑出示工作证,要求其下车配合调查。郑不但拒不下车,并辱骂工作人员。林拉开车门,准备控制郑。谁知,郑竟从身后掏出一把匕首向林挥舞。郑又想跑,被林的同事杜抓住胳膊,郑用匕首朝杜右臂的臂弯处扎了一刀。
法院认为,郑持刀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郑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本报记者 郭卫艳

  • 上一篇:自称被欠工资扣押包工头轿车
  • 下一篇:山西因暴雨风雹致28万人受灾 损失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