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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穗一公司吃百万高罚单

发布时间:2016-06-08 06:40:08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马伟锋)6日,因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广州中银保利华普置业有限公司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罚款100万元。这是广州中院有史以来对协助执行义务人开出的最大罚单。

广州华普产业有限公司、北京华普科技企业有限公司在一起经济纠纷中败诉,被中国农业银行天河支行申请执行。广州中院因此依法冻结了北京华普科技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中银保利华普置业有限公司的70%股权(出资额为1554万元),并先后三次向广州中银保利华普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提供企业资产整体评估所需要的资料。由于该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一直拒绝提供,导致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陷入停顿。法院认为,广州中银保利华普置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协助义务,且情节严重,遂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给予罚款100万元。

上午10时,广州中院执行局法官来到该公司,向其宣读了罚款决定书后,当场要求工作人员立即交付评估所需的企业资产材料。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没有再施“拖延计”,当场拿出了评估所需要的材料。

执行法官表示,被执行人有法定义务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但其却经三次书面通知后,仍拒不履行,态度恶劣,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必须对其进行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这意味着,广州中银保利华普公司吃到的这张罚单是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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