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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侦破公安部督办污染环境案 刑拘14人

发布时间:2016-06-08 06:55:11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樊华)经过3个月的缜密侦查,宁乡警方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污染环境案,刑事拘留14人,查扣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0多吨,斩断了一条横亘于湖南、江西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链条。宁乡警方昨日发布案情透露,该案是新环保法实行以来,特别是最高法、最高检发布污染环境犯罪属于行为犯的司法解释以来,湖南省侦办的第一起公安部督办污染环境案。

今年3月7日凌晨,宁乡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宁乡灰汤镇洞庭村刘某家门前的村级公路上发现20多吨桶装废液,有些已泄漏,散发出浓烈的刺激性气味。宁乡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联合宁乡县环保局进行处置。经抽样检测,发现其PH值小于2,该批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因行为人涉嫌污染环境罪,宁乡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警方。

4月21日,专案组获知一条重要线索:晚上会有一车废液从岳阳某化工厂运往益阳沅江市,且涉案人员与之前送废物到宁乡的为同一伙人。专案组兵分三路在长沙、益阳、岳阳等地分别抓获葛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沅江当场查获危险废物20多吨。

4月26日至28日,专案组在株洲、衡阳、岳阳等地抓获易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衡山县查获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60多吨,在长沙县 梨街道查获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多吨。5月10日,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第二批环境污染类督办案件。

5月11日至13日,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专案组远赴江西宜春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聂某,并将涉及江西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线索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证,2015年8月以来,湖南岳阳某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湖南某化工厂的法人代表葛某为了节省处置费用,非法将200多吨危险废物交给彭某某处置。彭某某联系方某等人用大货车运送危险废物,并联系魏某、易某等人将危险废物运送至湖南长沙、湘潭、株洲、益阳、衡阳及江西新余等地,进行直接焚烧等非法处置,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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