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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买政府超标汽车 无业男子连骗两名老熟人

发布时间:2016-06-08 16:33:36

天津北方网讯:一无业男子打着交管局的旗号,谎称能购买政府超标汽车,由此骗取两名熟人钱财。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及诈骗罪,昨天下午,该男子在本市红桥区法院受审。

今年58岁的张某是一名无业男子,于2015年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张某服刑期间,相关部门发现其漏罪。据指控,2014年6月19日、7月9日,张某在本市红桥区大胡同被害人卓某的店内,假冒市公安交管局名义,与卓某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分两次骗取卓某人民币31万元。同年6月24日,张某以有能力购买政府超标汽车为由,骗取卓某人民币5万元。同年9月16日至10月11日间,张某在本市河西区胡某经营的养老院内,又以有能力购买政府超标汽车为由,分三次骗取胡某人民币1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冒用他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同时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及诈骗罪数罪并罚。

昨日法庭上,被告人张某交代,他和两名被害人在案发前就已相识,其中卓某与他曾有生意上的往来,胡某则与他更加熟悉,他的母亲就居住在胡某经营的养老院里,张某也是由此获取了胡某的信任。在昨天的庭审中,胡某表示,张某的母亲到现在还住在他的养老院里,张某不该骗他,请求法庭依法惩处张某,并希望把被骗走的钱追回来。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张某当庭忏悔,表示对不起两名被害人,会尽最大努力退赔。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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